I. 宗旨
薪酬暨人資委員會 (以下簡稱「委員會」) 應透過以下方式,協助 Seagate Technology Holdings plc (以下簡稱「公司」) 董事會履行其職責:
1.監督「公司」之薪酬政策、計畫、福利方案及整體薪酬理念;
2.核准「公司」行政總裁 (包括執行長) 及獨立董事之薪酬。
3.監督獎勵及其他股權型計畫的制定與管理。
4.遴選及留任委員會顧問。
5.監督行政總裁薪酬揭露之報告工作,依 SEC 之規定,該報告書應納於有關 10-K 表單 (由 SEC 歸檔) 之「公司」年度委託聲明書或年度報告書中。
II.會員
「委員會」委員長及其委員由「董事會」每年任命,並繼續任職至繼任者經正式選任為止,但該委員提早辭任或解任者,不在此限。「委員會」委員,經由「董事會」多數投票表決,得因故或無故予以解任。
除非由「董事會」任命委員長,否則「委員會」委員應依多數投票表決之結果,指派委員長。「董事會」得隨時更換「委員會」指派之委員長。將由委員長主持「委員會」所有定期會議、訂定「委員會」會議議程,並定期向「董事會」報告「委員會」活動。若委員長缺席,「委員會」應推選其他成員擔任會議主席。
「委員會」得依其認為適切之目的設置小組委員會,由「委員會」委員二人 (含) 以上組成,並得委派其認為適切且符合「公司」最大利益之職權與權限,在委派不違反適用之法律、法規或 NASDAQ 或 SEC 規定的情況下,授予該等小組委員會。
「董事會」得隨時撤銷任何小組委員會職責之委派。
「委員會」得授權「公司」之一位 (含) 以上高階主管依「公司」之獎勵薪酬計畫或其他股權型計畫,對不屬於第 16 部分之「公司」高階主管的任何員工發放為現金或股權證券之給與及獎勵,惟該項委派需遵循此類計畫、公司章程及適用法律。「委員會」授予此權限的任何高階主管,均應定期向「委員會」回報所發放的給與。
針對關乎執行主管及其他員工薪酬的決策,「委員會」應定期複審任何對管理階層的委派權限,且得以隨時撤銷任何委派權限。
III.會議
IV.主要責任
A. 委員會活動
委員會應負責履行下列職責。視需要;適當的商業、立法、規範、法律或其他狀況;狀況變化;或董事會指示,委員會可以承擔其他職責與責任。
全體高階主管
執行長
高階主管 (執行長除外)
非員工董事
若「委員會」認定為必要或適當,或依適用法律之規定,「委員會」應複審、核准 (或建議「董事會」核准) 及處理任何允許「公司」扣減支付予員工之薪酬的薪酬索回政策,包括採取、修訂或終止此政策。
B. 外部顧問
「委員會」得研究或調查屬於「委員會」監督職責內或「委員會」認為恰當的任何事宜。「委員會」得片面保留、獲取建議、終止、決定服務條款,以及核准任何顧問 (包括律師和顧問,此後皆稱為「顧問」) 向「委員會」申請的費用,以協助「委員會」評估董事、執行長或高階主管薪酬,或「委員會」主導的其他事宜。「委員會」應直接負責監管該等「顧問」之工作情形。「公司」應提撥適當款項,以支付該等「顧問」薪酬。
「委會員」在選擇或接受「顧問」(而非內部法律顧問) 的建議之前,必須先考量下列因素與 NASDAQ 要求的其他因素。
「委員會」只要在選擇內部法律顧問以外之所有「顧問」的過程中考量過前述因素,即可選擇或接受由任何「顧問」,包括非獨立「顧問」所提供的建議。
每年至少一次,「委員會」應根據 SEC 規則之規定,考量是否有任何「顧問」出現利益衝突,包括考量影響此節所述獨立性的六個因素。
「委員會」應就其予以留任之「顧問」所提供之薪酬相關事項或其他服務之預審制定政策與程序,並預審「公司」與該等「顧問」間之任何支薪或不支薪聘僱或關係。
C. 報告
V. 績效評估
經董事會通過,於 2024 年 4 月 21 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