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agate Technology plc (以下簡稱「公司」) 董事會之提名與企業管理委員會 (以下簡稱「委員會」) 應執行下列事項,以協助「董事會」履行其對「公司」股東及投資團體之責任:
組織:
「委員會」由董事三 (3) 人 (含) 以上組成,包括委員長。每位「委員會」委員均應符合適用法律規定之獨立標準,包括納斯達克上市規則 (以下簡稱「NASDAQ」) 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(以下簡稱「SEC」) 所頒佈之規定。
委任與解任
「委員會」委員長及其委員由「董事會」每年任命,並繼續任職至繼任者經正式選任為止,但該委員提早辭任或解任者,不在此限。「委員會」委員,經由「董事會」多數投票表決,得因故或無故予以解任。
委員會委員長
除非由「董事會」任命委員長,否則「委員會」應依多數投票表決之結果,指派委員長。「董事會」得隨時更換「委員會」指派之委員長。將由委員長主持「委員會」所有定期會議、訂定「委員會」會議議程,並定期向「董事會」報告「委員會」活動。若委員長缺席,「委員會」應推選其他成員擔任會議主席。
小組委員會職責之委派
「委員會」得依其認為適切之目的設置小組委員會,由「委員會」委員一人 (含) 以上組成,並得委派其認為適切且符合「公司」最大利益之職權與權限,惟該項委派需符合「公司章程」及適用法律之規定。
董事會之遴選、組織及評估
委員會之遴選及組織
繼任計畫
企業管理
「委員會」於研判為必要或合適的情況下,履行其督察職責時,應有權聘請及解任獨立顧問或其他顧問,包括有權審核應給付該等顧問或專家之費用及其他留任條件。「委員會」亦有權自行決定將協助其判別擬任「公司」董事候選人之尋才公司留任或解任,包括有權審核應給付該尋才公司之費用及其他留任條件。
經董事會於 2024 年 4 月 21 日通過。